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效开展,10月17日、18日,由副校长王焕清为组长,学生工作处资助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组查阅材料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贫困生认定学生家庭基本情况摸底、抽查班级评审情况、二级学院学生贫困生认定结果是否公示、是否设置投诉渠道等。
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座谈了解、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了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如: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的普通学生代表是由每个寝室中选取一名学生构成,更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在贫困生评选及定级认定时,班级评议小组采用赋分方式对申请学生依次排名,尽量避免评议小组成员在评选过程中的主观性因素。督查组一致认为,我校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同时,针对督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如:严格按文件要求,在贫困生认定中,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普通学生比例不得低于50%;贫困生认定的评议结果必须有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全员的亲笔签名,不能他人代签等。
检查工作结束后,王焕清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建立资助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