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院校发〔2020〕39号
为了减轻教职工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提高教职工健康保险系数,根据中央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银河yh0076教职工医疗互助金,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医疗互助金由学校、教职工共同出资建立。学校每年划拨一定资金作为医疗互助金;经申请参加医疗互助金的教职工个人每人每年交纳120元,统一由财务处从个人的月工资中按10元的标准分12个月扣除划入医疗互助金专项账户。医疗互助金接受其他行政拨款和社会个人捐款。
第二条 医疗互助参加对象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申请参加医疗互助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退休教职工及与学校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凡交纳了医疗互助金的教职工,因住院在省、市医保中心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有银河yh0076医疗费用,经审核符合补助条件,均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疗互助金补助。
第三条 已参加医疗互助的教职工个人,原则上中途不得退出。教职工退出医疗互助需个人提出申请,经初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报互助金管委会批准,同时不再享受医疗互助金补助。中途退出医疗互助的教职工5年内不可再加入医疗互助并享受医疗互助金补助。教职工人事银河yh0076系脱离学校的,己缴纳的个人医疗互助金不予退还,同时不再享受医疗互助金补助。新入职的教职工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并缴纳个人互助金的,从下月起可享受医疗互助金补助。
第四条 医疗互助金补助周期为一年,起止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五条 凡符合医疗互助金补助条件的教职工住院治疗发生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后,仍需个人承担的住院起付标准费(门槛费)、部分政策自付费、统筹段的个人比例自付费、完全政策自付中内置材料和自费药费。其年度补助标准为:
(一)补助档次与比例:
1.补助最低起付线2000元(不含门槛费)
2.超过2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部分补助40%;
3.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补助45%;
4.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补助50%;
5.超过6万元至9万元的部分补助55%;
6.超过9万元至12万元的部分补助60%;
7.超过12万元至15万元的部分补助65%
8.超过1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70%;
(二)补助最高支付额为30万元。
(三)完全政策自付部分的内置材料和自费用药一律以《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上反映出来的数据为准,其他个人自购药不予补助。
(四)住院起付标准费(门槛费)补助50%。
第六条 凡参加医疗互助的教职工,因重大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学校统一办理的保险工伤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偿付、保险理赔及肇事方赔偿之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其年度补助标准参照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 下列情况视为重大意外伤害: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重伤或残疾;
(二)火灾、触电导致重伤或残疾;
(三)见义勇为造成重伤或残疾;
(四)其他经过医疗机构鉴定认可的重大意外伤害。
第八条 医疗 互助金对下列医疗费用不予补助:
(一)依据《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个人自费费用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支持的其他费用;
(二)大面积自然灾害;
(三)因违法犯罪、违纪、违章(含违章驾车)、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行为造成的伤害;
(四)工伤、生育、职业病或第三方责任人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 凡参加医疗互助的教职工在同一个互助周期内多次因疾病或发生意外重大伤害而住院治疗,可累计申请补助,但累计补助总额不得超过最高补助限额。
第十条 申请医疗互助金补助应如实提供《医疗互助金补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和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等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医疗互助金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追回所享受的补助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清退出医疗互助。
第十二条 医疗互助金补助报销每半年一次,每年 7月10日及次年1月10日前提交资料,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三条 医疗互助金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设教职工医疗互助金管理委员会(简称互助金管委会)。互助金管委会由校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财务处、审计处等有银河yh0076部门人员组成。互助金管委会负责制定医疗互助金筹措方案、补助政策标准、审定补助金额等。
(二)互助金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成员由校工会、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财务处等有银河yh0076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医疗互助金收缴入账,承担收支记账业务;负责受理教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申请,根据本办法核定补助金额,报互助金管委会审定。
(三)审计处负责监督和审查医疗互助金管理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医疗互助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当年结余和利息收入计入下年度医疗互助金。其具体收支补助情况,每年互助金管委会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专题报告。
第十五条 医疗互助金的申请及补助程序
(一)申请人需填写“教职工参加医疗互助申请表”交所属部门,初审部门审核后将名单汇总交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互助金管委会审批后统一提交学校财务扣款。
(二)初审部门:在职工会会员由各分工会审核,退休职工由离退休处审核,其他人员由人事处审核。
(三)个人申请医疗互助金补助需向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第十条要求的材料,办公室受理后,由人事处医保管理人员核定补助金额,互助金管委会审批后发放。
(四)各分工会、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每年年底向互助金管委会办公室提供负责审核的教职工调入、调离等异动情况名单。
(五)互助金管委会每半年集中审核一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互助金管委会负责解释。《银河yh0076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银河yh0076大额医疗费用特殊补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