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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0076于对学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量:

银河yh0076于对学校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加强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结合学校新一轮干部调整,杜绝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现象,根据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银河yh0076监察专员办要求,决定对学校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严格履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

一、用房标准

1.正处级干部不超过18㎡;副处级干部不超过12㎡;科级及以下干部不超过9㎡;

2.本次办公用房配置暂不考虑缺编未到岗人员的用房预留,在办公楼办公的部门,除正处2人一间办公室外,其它办公室均要求3人一间,行政办公人员只有3人及以下的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间办公室;

3.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按正高对应正处级、副高对应副处级、其他对应科级以下,双重身份的人员可按“就高不就低”的标准执行;

4.援疆、扶贫、挂职、借调、蹲苗等工作人员可按标准保留其办公用房,但保留的办公用房不能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安排在同一个办公室;

5.财务报账、机要、档案、图书、设备管理等工作用房,不统计在个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范围内,为方便工作,相银河yh0076人员可以在其内办公,但单位班子成员不能在上述房间内办公。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以上标准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清查,并于2025年4月2日完成办公用房调整。学校将组织人员于4月3日对主校区及雷锋书院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检查,请各单位安排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或各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本部门等候,以便配合检查。

如发现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或变相超标等问题,将上报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银河yh0076监察专员办,按相银河yh0076规定进行处理。



资产管理处   

2025年4月2日

银河yh0076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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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0731-88811003

邮编: 4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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