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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0076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供稿人:   责任编辑:易栋  2023-11-20  点击次数:  

银河yh0076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完善内控机制,保证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省属高等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办法》(2023版)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建设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及相银河yh0076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基建部门(下称基建处)负责的涉及新增建筑面积的新建、扩建类(含相银河yh0076拆除工程)项目。除此之外的维修、改造、装修、拆除等其他项目的管理办法由后勤部门另行制订,涉及结构问题可由基建处提供技术支持。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纳入学校财务核算和监管的财政拨款、办学收入、银行贷款、专项债券、社会捐款、招商到账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等。凡是资金不纳入学校财务核算的社会捐建或合作开发项目,按照签订的捐建、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包括校园规划、立项与审批、勘察设计、招标合同、施工与签证、验收与交付、结算与档案、质保与 以及违规责任追究

第五条 学校基本建设应当遵循建设规律遵守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第二章  管理模式与机构

学校成立基本建设以下简称“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基建、资产、财务校领导任副组长,基建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基建、资产、财务、审计、发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人员由各部门临时指定。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审核基建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基建工作程序二)审核校园总体规划、五年基建规划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三)审核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单体设计方案四)确定基建项目的招标形式,审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资产处组织);五)对规定金额以上的变更签证进行会议决策;六)组织和参与基建项目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七)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决策。

基建处是学校基建工作实施和牵头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基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五年基建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调整、报批与备案;(三)负责新建、扩建(含相银河yh0076拆除工程)类工程建设;(四)负责拟实施项目的可研立项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来源报批(五)负责拟实施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报批(六)负责编制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等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招标上限值,配合资产管理处做好招标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合同的起草、审查和签订(七)负责申领项目施工许可证,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工期、签证、安全、资料管理,做好项目参建责任主体竣工验收、政府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维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八)负责基建统计和基建档案资料的归集(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校园规划管理

第八条 基建处按照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校园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当执行“安全、经济、美观、绿色、适用”的建设方针,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节能、节水、节耗材及采用先进技术、新型建筑材料及新工艺的应用,注重各种资源的保持利用,创建绿色校园。

第九条 基建处负责组织专家对校园规划的初稿进行评估论证,公开相银河yh0076信息并充分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经过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核同意,报请地方规划部门批准后报送教育厅备案。

第十条 校园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改变。确因政策和事业发展需要可以由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五年基本建设规划实施期内修订一次,但必须按照规定报批。

第十一条 基建处根据校园规划,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务能力,按照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周期,在教育厅的指导下科学编制五年基建规划,确定年内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和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 学校规区域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和服从校园规划校属其他部门在规划区域利用非学校资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应当与基建处做好实施前的沟通工作

第四章  立项与审批管理

第十三条 基建项目开工前的审批简化归并为四个环节,即立项审批(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联合审查、三证审批(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个环节。

第十四条 基建处根据校园规划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提出拟建项目,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策立项,通过招标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批所需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项目施工图等,备齐审批厅、委、局要求提供的各项材料,按照流程和审批权限报请教育、财政、发改、规划、住建和其他政府机构进行审批。

第十五条 报批政府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的会议纪要。建设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2年内开工建设,并在批复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六条 基建处应配合财务处按照教育厅工作安排编制学校年度基建投资计划,报教育厅审核确认。在不同时间节点,基建处依据项目进展和下一年度预期,提出项目建议计划;结合上一年度投资完成情况和财政厅确认的当年预算,编制年初计划;依据年初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和教育厅工作要求,编制调整计划。

第十七条 基建处根据基建项目大小、工期、投资规模以及实际需求等提出学校年度基建项目的财务预算,由财务处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列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

十八 项目财务预算除包含三通一平、土建、装饰、水电、弱电、设备安装等工程费用外,还应当包含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代建、项目报规报建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及相应的预备费用。

十九 基建处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财务预算,未列入年度预算或超预算的项目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追加立项或增加预算相银河yh0076手续。项目实施过程基建处应当加强概算管理,工程变更通过概算所列的预备费解决,确保竣工财务决算的总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之内。

第五章  勘察与设计管理 

第二十条 基建处按照规定委托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内做好现场勘察工作,按期提供勘察报告供设计单位使用。

第二十一条 基建处应当征求校内相银河yh0076部门对项目功能需求、水电绿化、通讯网络、消防监控等方面的意见,委托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按期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成果文件。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文件应当执行国家建设方针、政策以及银河yh0076技术标准基建处应当组织校内相银河yh0076部门和校外专家对不同阶段的设计文件进行论证,由设计单位逐一修改完善达到审核和审查要求。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对外报送前,需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

第二十三条 初步设计通过联合审查,基建处向发改部门申请设计概算评审;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对设计图纸和概算进行相应调整,确保设计概算不超投资估算。

第二十四条 概算批复下达,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基建处报请政府认可的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设计单位按照审查意见逐一修改,形成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建设项目,严禁擅自改变建设选址、建设用途、建筑面积、建设标准和项目投资,从严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批准生效的设计成果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者随意变更;确需进行重大修改(如标准、功能、结构),应当重新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第六章 招标与合同管理

第二十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代建以及与工程相银河yh0076的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政府和学校招标采购制度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策立项,择优选定工程施工、货物和服务供应商

二十七 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按照学校规定实行分级管理。

学校规定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由资产处按照住建厅、财政厅有银河yh0076规定和《银河yh0076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规定金额以上项目的招标方案由资产处报请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招标结果向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进行通报。基建处负责收集和提供项目需求、技术参数、各类图纸等技术性资料,参与资产处组织的招标文件论证。

学校规定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由基建处按照《基建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自主组织和实施。

二十八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需要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作为评标依据的,基建处负责委托具备资质的造价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上限值初稿,配合审计处做好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上限值审定工作。对不需要财政评审的非施工类项目,由基建处配合审计处确定招标或采购控制价。

二十九 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省市相银河yh0076政策和学校合同管理办法订立合同标准条款由基建处按照工程施工、货物和服务类合同要求逐条拟定做好合同审查、会签、归档等工作。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合同签署生效,校内各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履行相应合同条款。如发生纠纷或者实施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由责任部门商基建处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招标和合同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分工与协作,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在合同会签过程中,履行如下职责:审计处负责工程结算条款的审核;财务处负责资金支付条款的审核;发规处负责合同条款合法、合规性审查,以及触发合同纠纷的统筹处理;工会代表教职工了解工程项目招标的操作流程和实施情况,履行程序监督和情况反馈职能。

第七章 施工与签证管理

第三十 为了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和保证施工安全,经批准的政府投资规定规模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代建制管理;基建处通过与代建单位“双签”的模式对项目进行间接管理。规定规模以下的项目,由基建处直接管理。

第三十 项目开工前,基建处和代建单位(如有,下同)组织进场协调会,通知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造价(如有,下同)单位到场,通过强调各自服务范围和主要责权,促成项目各方通力合作。采用全过程咨询的项目,根据全过程咨询业务涵盖范围,确定相应参会单位。

第三十四条 项目进场协调会后,监理单位主持召开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会,设计、施工、代建和基建处参会,形成的会议纪要提交与会单位会签。对缺图、缺项以及未达到设计要求部分提出书面通知,交由设计单位修改到位。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提交开工报告,条件具备商基建处、代建单位同意,报教育厅备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前,施工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特殊情况,由基建处根据学校的决定商代建、监理单位报告政府有银河yh0076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六条 基建处和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现场实行监督管理,做好项目“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合同、安全、信息三管理”以及“全面组织一协调”工作。

三十七 除代建、监理单位的专职人员以外,基建处应当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校现场代表,履行全过程监管责权。现场代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和进场工作清单检查代建、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督促代建、监理做好项目“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负责签证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和签证单;)负责主要材料质量、规格、品种、价格调研现场验收和签证;组织或参加工程设计与勘察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监理例会、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协调会、工程验收会等;)负责根据形象进度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初审项目付款金额,签署审核意见(六)负责签署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审查工程档案资料;七)负责自审结算的工程量,或督促代建单位初审工程结算(量、价、费);(八)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资产交付质量保修质保期满后移交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审计处应当派出专职审计人员参与工程签证等造价监管,按照合同约定就工程形象进度对应的已完工程量进行阶段性审计,签署工程形象进度款支付意见

三十九 项目施工过程中,参建的相银河yh0076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管辖权属内政府相银河yh0076部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银河yh0076规定进行安全文明全封闭式施工,杜绝环境污染行为

四十 工程变更超出原核定概算10%或超概算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且不能使用预备费解决的,应当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核定和审批。基于此项规定,学校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时可以动用原核定概算中的预备费,列入工程费用的5%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不可预见费(暂估价)用于工程变更的签证。

第四十一条 变更签证遵循及时客观、公正准确、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和学校授予的权限审批,签证总额原则上不得超出合同预留的不可预见费。工程变更采用基建处和代建单位“双签”模式,基建处按照学校规定权限完成所有审批手续,才能视为有效签证。其中,设计变更或者技术核定应事前征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第四十二条 程签证的类型、权限、时限与特殊说明

(一)签证类型与权限

1、隐蔽工程签证:隐蔽工程签证必须由监理、代建、现场代表、审计人员共同签证。隐蔽工程签证由现场监理人员通知施工单位、代建单位,由代建人员通知现场代表、审计人员到施工现场核量。

2、合同内工程变更签证:合同内工程内容原则上不做变更。在不影响工程造价或者能够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且不影响使用安全、设备安装和使用功能情况下,经施工、设计、监理、现场代表统一意见,报基建处处长和分管校长审批。

3、设计变更、合同外新增签证:单次设计变更、合同外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如下:2万元以下(不含2万元,下同)由基建处处长审批;2万元以上(含2万元,下同),5万元以下由分管基建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由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报校长审批;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50万元以上由学校党委会审批。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半数以上形成的决议方为有效;2万元以下签字权限按照“零星工程签证”的层级执行。

4、零星工程签证:零星工程签证5,000元以下的由监理、代建、现场代表共同签证;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增加审计人员、基建处副处长共同签证(未设副处长或副处长不分管该项业务的,由处长直签,下同);10,000以上,20,000元以下的增加基建处处长审签。

5、计时工签证:计时工签证坚持从严控制,一次10个以下计时工由现场代表签证;10个以上至20个以下由现场代表、基建处副处长共同签证;一次性签证的计时工总价超过5,000元的由现场代表、审计人员、基建处副处长共同签证。计时工签证必须写明事由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总额及审批权限按上述第3、4条执行。

(二)签证时限

所有签证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结,并注明签证日期;确需在工程竣工后复核的签证,最迟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完成,过期不予结算。

(三)特殊说明

1、工程变更的签证流程、权限和时限须在项目第一次进场协调会时以书面形式告之施工、监理和代建等相银河yh0076单位。

2、变更立项审批单应当明确变更签证项目的预算控制价。通过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策或校长签发的变更立项审批单,对应变更签证的结算价未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签证手续可以适当简化,无须校长和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再次确认(即签证结算价未超预算控制价,变更签证单上校长可以不签字;签证结算价超出预算控制价,变更签证单需要基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复议后报校长签字或后附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策的会议纪要)。

3、根据项目现场实际,变更签证确实需要超出合同预留5%不可预见费的总额,基建处在测算和核实项目总体不超原核定概算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策后实施变更签证事项

笫四十三条 现场签证的监督管理

参建单位和校内各部门准时派人参加现场签证,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参建各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滥用现场签证权限,增加工程造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现场签证,不得将需要签证的项目化整为零。

第八章  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四十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应当抓好银河yh0076键部位的中间验收,即放线定位、基础检验、隐蔽工程(特别是钢筋隐蔽工程)以及主体工程验收等。各阶段参加验收人员如下:

(一)基础、主体工程验收:原则上由监理单位组织,除勘察基础验收)、设计、施工、代建外,学校基建、财务、审计、工会的部门负责人或者授权人员参加(二)竣工验收:原则上由基建处和代建单位组织,除上(一)项人员外,资产、后勤、保卫、网络、使用部门负责人或者授权人员参加。政府质监部门全程参项目验收监督工作,并由相银河yh0076验收组织者提前通知确定的验收时间。

第四十 工程完工由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经监理单位组织地勘、设计、代建和基建处初验合格并且同意后,再由基建处和代建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监、校外专家和学校有银河yh0076部门参加现场竣工验收。经验收达到设计使用要求的,应当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记录表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验收。

四十六 在竣工验收中,如因施工单位漏项或者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达不到使用功能器材和设备产品低劣应当确定处理办法,限期返工和修复经复验合格后,方能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记录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基建处和代建单位及时组织办理校内固定资产整体交付手续签署校内项目交付使用证明,按照资产处统计上报要求填报工程相银河yh0076数据和实物资产入账手续,按照财务处暂估入账要求明确单项、单位工程造价;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步向教育厅报送竣工验收报告。

第四十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基建处和代建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线下、线上政府联合验收,提交政府验收所需材料,获取验收合格证明。政府验收合格,基建处督促代建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相应资料报城建档案馆备案,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结算与档案管理

四十九 基建处和代建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对竣工图和结算工程量进行审核并按照代建合同条款决定是否对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工程结算交由学校审计处安排第三方中介机构复审超出规定金额的工程结算须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终核,审计结论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十条 工程结算依据为: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投标答疑文件、施工合同、经基建处签字认可的工程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单、工程竣工图、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材料设备签证单等。其中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应当有基建处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审计处对工程结算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或者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材料,应当退回补齐或完善相银河yh0076手续。

基建处和代建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处办理工程结算审核;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数据与审计结果差距较大,审计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学校支付审计费。

审计处按照国家有银河yh0076规定和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组织工程结算审计,在实施必要审计程序后提出工程结算初审金额,商基建处和代建单位报分管基建校领导和校长审定;规定金额以上项目的结算审定造价,由审计处向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进行通报。

第五十三条 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基建处应当协助财务处在规定期限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决算结果是否超出概算,由代建单位按照规定上报发改部门。

属于工程技术档案的资料应当在工程施工现场同步收集。基建处档案员与现场代表及时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资料收集数量和质量情况,特别注意施工阶段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五十五 工程技术档案按照省市城建档案馆归档的内容、标准、格式,由现场代表协调、基建处档案员收集装订成册;项目竣工后负责审查、接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移交的档案资料及时提交学校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归档。

五十六 工程技术档案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结算全套资料由审计处完成终审后,直接交学校档案馆归档。

第十章 质保与维修管理

五十七 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银河yh0076规定在施工合同或者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施工单位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五十八条 竣工验收时,基建处和代建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或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施工单位再次明确最低保修期和保修办法,留足保修金明确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五十九 工程项目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使用部门通知基建处现场代表,由其联系施工单位保修责任人上门维修。施工单位不能按期上门保修的,基建处在办理质保金扣款手续和收集不能上门保修证据的同时,直接组织维修,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回

六十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基建处必须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保修。

第十 违规责任追究

六十一 基建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或者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或者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基建项目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发生责任事故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的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追究相银河yh0076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银河yh0076处理。

第十 附则

本办法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发布,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基建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学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做相应调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有银河yh0076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