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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0076于吴岳峰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供稿人:  责任编辑:卿文洁  2021-09-15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发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作用,增强法纪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文明规范驾驶,现将教务处考务干事吴岳峰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19年9月19日晚,吴岳峰在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路的夜宵店饮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交警查获,经血检鉴定为醉驾。2019年11月22日被公安机银河yh0076刑事拘留。2020年3月31日,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0年4月16日,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校纪委会研究,并报学校党委批准,2021年9月10日,学校给予吴岳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九级降到十级),处理影响期为24个月;另被拘役期间(即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9月28日)停发工资待遇(含停缴社保)。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吴岳峰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社会公德,切实做到安全文明驾驶,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和高校教师良好形象。各部门各级党组织要把整治违规饮酒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确保令行禁止,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酒驾醉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