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其高考档案由新生录取部门直接移交至辅导员;个别地区有新生自带档案入校情况,新生直接将档案交给辅导员,期间不允许学生本人接触到档案的内容,封口必须完整无损。
2、大学期间,在校学生档案由辅导员直接管理,并负责将大学期间的各种奖惩材料收集整理,归入档案。校内学籍变动时,学生档案直接在辅导员之间进行转交。
3、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按学生档案内容的要求进行组档,检查完整无误后统一移交至毕业生档案室。由毕业生档案室,以就业去向通过EMS高校学生档案邮寄专用邮寄转出。或者根据毕业生申请实施档案代管。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绝不允许毕业生个人长期保存档案。
4、中途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档案,由辅导员转至毕业生档案馆备案。
5、学生因升学、公务员考录等需提前调阅档案的,学生可持调档函前来毕业生档案馆调阅。如档案需要提前转出调阅,需由毕业生档案馆工作人员将学生档案备案后,通过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邮寄转出。辅导员不得直接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个人寄发或携带。大学毕业时的档案材料可由辅导员重新建档,形成原始档案的补充档案。毕业离校时,补充档案由辅导员移交至毕业生档案室,通过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邮寄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再与原始档案合并存档。
6、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的,辅导员统一移交档案,由毕业生档案馆负责按期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保证转寄按时到达,毕业生本人要负责填写档案转寄的详细地址和接收单位,辅导员和就业部门负责核查。
7、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的,即可自愿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可向学院档案馆申请档案留校代管。学校档案代管时限最多1年,期满后毕业生需将毕业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8、学生档案是学生成长轨迹的真实记载,其管理和转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档案外转必须由毕业生档案馆登记备案,规范密封,并以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邮寄转出,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9、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在离校后1年内,毕业生档案室提供档案调档和状态查询事宜。如遇不确定因素出现档案丢失,经核实可予以补办,补办内容仅限大学期间档案。
10、未尽事宜由毕业生档案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