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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yh0076于2021-2022学年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的通知

来源: 银河yh0076教务处 时间:2022-05-02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含雷锋学院)、相银河yh0076部门:

根据《银河yh0076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38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现将有银河yh0076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创新实践学分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学院和相银河yh0076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由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相银河yh0076人员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统一标准,认真落实。

二、学分认定

各学院和相银河yh0076组织部门工作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银河yh0076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38号)(附件1)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明确认定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规范地进行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由本人根据我校文件和《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目录》(附件2)如实填报《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连同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到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审核。

2.组织部门统报。学校相银河yh0076部门组织的集体项目获奖项目,由组织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统一认定,做好材料归档,填报附件1中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认定表》(excel表),将认定的学分导入到教务系统审核确认,同时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3.二级学院审核认定。二级学院含雷锋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对学生个人项目(第1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并导入教务系统审核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4.学分转换。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所获的创新实践学分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部分,可申请转换替代部分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限选课除外),申请转换的课程必须与原已修的课程代码、课程名称、课程属性、课程性质均相同,如转换未修的课程则不受此限制。转换替代最多不超过4学分,替代课程的成绩一律按“75”分或“中等”处理。转换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系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组织有银河yh0076人员进行评审,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审定。教务系统基本流程为“学生申请→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主管教学副处长审定”,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学生参加由校外社会机构或组织主办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需提供相银河yh0076的获奖证书、参赛证明、参赛方案、心得体会等材料,由学院组织人员参照学校文件认定。

2.技能学分中学科竞赛ABC类根据学校《银河yh0076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42号)中第二章第八条确定的学科竞赛范围进行认定。

3.学生申报的个人项目要客观真实,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银河yh0076学分和待遇,并以作弊论处。

4.应届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工作要求5月13日前完成,学分转换工作要求5月20日前完成,其他年级延后一个月。

5.各二级学院和组织部门认定、转换和审核等工作应向学生公示,接受监督。

6.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考虑因疫情无法返校学生的认定需求,组织专人认真核对相银河yh0076材料。

7.认定学期统一为2021-2022-2。

8.纸质版材料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一教南二楼),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给教务处张雄,联系电话:88811152。

附件:1.银河yh0076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

2.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目录

3.创新实践学分导入及审核操作流程

4.创新实践学分转换操作流程

附件.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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