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第十周学院将开始办理新生更改专业审批事宜。
新生更改专业必须符合《银河yh0076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院发【2010】24号)文件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新生在校学习一个学期后→填写《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转出系签署意见→拟转入系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审批表以系为单位上交教务处)→参加学院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报省学籍管理部门审批。
审批时间:11月9日—12月5日
考试时间:第十九周
考试科目:待定
附件一:银河yh0076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