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经学院研究决定, 2016年元月12日上午将进行更改专业的考试。更改专业考试科目及条件如下:
一、更改专业考试科目
新生更改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科目,总分100分,其中英语占30分、数学占30分、专业课占40分。转入专业课考试科目见下表:
层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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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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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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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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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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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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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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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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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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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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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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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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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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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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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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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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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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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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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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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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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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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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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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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改专业条件
新生更改专业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综合科目总分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者。②转出人数不超过转出专业总人数的10%。③转入人数不超过允许转入指标限额。
根据上述更改专业条件,教务处对申请更改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考名单见附件。
三、考试时间:元月12日 9:00—11:00
四、考试地点: 3308 3309 3310 3311
五、考试费用:每人交60元考试费(未交考试费的视同放弃),以系为单位于12月31日前交323办公室
附件:2015级新生更改专业考试 参考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