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2015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银河yh0076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院发[2017]107号)文件要求,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四年期间必须完成8个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我校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教务系统模块现已测试完毕,为认真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银河yh0076事项通知如下:
1.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超过规定的创新实践学分,可以替代专业培养方案中各学院认定的实践环节课或选修课学分,但替代总学分不得超过8个。
2.请各学院将2015-2018学年(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于2019年4月30日前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和强智科技公司导入到教务处,具体项目编号见附件2(填报的编号一定要与表中的匹配)。
3.各学院2018-2019学年的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2015级的请在5月15日前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其他年级7月10日前完成审核、录入等工作,审核表、汇总表盖章签字后报教务处。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5。
4.其他注意事项见本通知《银河yh0076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说明》(附件3)。
5.因考虑2015级的特殊性,本次学分替代集中时间为4月30日-5月15日,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附件4),报学院审定。
附件1银河yh0076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汇总表.docx
附件2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学分项目管理.docx
附件3银河yh0076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说明.docx
附件4银河yh0076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替代申请表.docx
附件5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操作流程.docx
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