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财校发〔2023〕96号
银河yh0076全日制本科生
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尊重学生的学习意愿,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和特长的发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各专业之间转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招生总人数的1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1.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纪检等有银河yh0076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部署、指导和协调全校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籍等。
2.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教科办主任、系主任、专业带头人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交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
学院需成立转专业监察小组。监察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并应吸收本学院各专业学生代表参加。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银河yh0076转专业的申诉等。
第三章 转专业基本条件
第五条 学生应当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但学生报到时参加校内的二次选拔考核,或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确因对本校某一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或因某些特殊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
新生报到时自愿参加学校认可的(如ACCA、CFA等)选拔考核,成绩与基本素质符合相银河yh0076要求者,经原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可以转入相应的专业学习。
第六条 其它二级学院学生在报到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经所在学院和厚生国际教育学院同意可以申请转入厚生国际教育学院相银河yh007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但转入厚生国院教育学院学生的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教育部核准厚生国际教育学院招生指标数与实际报到人数的差额。如申请的总人数超过差额,则根据高考分数和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申请转专业:
1.思想品德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2.本人高考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类别相同(高考类别指普通文理科类、普通历史物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同时符合该专业高考必选科目要求。
3.身体条件应符合拟接收专业体检标准或相银河yh0076要求。
第八条 学生因下列特殊原因,可在本科二年级及以下单独申请转专业:
1.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确有身体或心理等问题,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本省同届次转入专业最低录取成绩。
2.休学复学后原专业停开,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学习。
3.休学创业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4.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转专业,学校优先考虑。
5.其它情况。
第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银河yh0076专业就读。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允许转专业:
1.从外校转入我校学习。
2.本科三年级及以上。
3.受到纪律处分者。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如专升本、职高对口等),国家有相银河yh0076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体育类、楚怡工匠计划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7.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8.在校期间已成功转专业一次者。
9.上级主管部门相银河yh0076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十一条 集中转专业工作的具体日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各学院根据办学资源情况于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确定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填表附件3)及报名条件,教务处初审汇总,报学校分管教学校领导审定后公布。
2.各学院制订转专业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均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要确保办法的科学、合理、公平。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12-14周填写《银河yh0076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经拟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并由拟转入学院审核汇总(见附件4)公示一周无异后确定。
4.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本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对拟转入学生组织集中考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一周(见附件5),无异后将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教务处全校汇总后报送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定,学校下文公布。
5.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到原所在学院教科办领取《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相银河yh0076专业报到就读,转专业学生学号不变。
第十二条 特殊原因单独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其办理和审批办法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银河yh0076普通本科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同时,须附相银河yh0076证明材料。
2.特殊原因转专业经转出、转入学院及教务处审核同意,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五章 转专业学生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未经批准转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一切教学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银河yh0076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十五条 经批准转专业者,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已修原专业课程如名称相同或教学内容相近,且教学要求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可认定其学分。学分认定由学生个人申报,经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确认。学生因转专业而未修的必修课程,须跟着下一年级的进行修读。
第十七条 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按新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学杂费。学生所在学院应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档案及有银河yh0076材料的交接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银河yh0076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财院校发[2019]127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银河yh0076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银河yh0076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入学 时间 | |
学号 | | 所在班级 | | 联系电话 | |
转出 学院 | | 拟转出 专业 | |
申请转入学院 | | 申请转入专业 | |
申 请 理 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转出 学院 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 学院 意见 | 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附件2
银河yh0076本科学生特殊原因转专业申请表
姓 名 | | 专 业 | |
学 号 | | 班 级 | |
性 别 | | 联系电话 |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意见 | 院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 意见 | 院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处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主管领导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特殊原因是指创业、退役、专业学习有困难等情况确需转专业。
附件3
银河yh0076集中转专业控制数统计表
学院名称(盖章): 经办人: 院长签字:
序号 | 专业名称 | 年级 | 现有在籍学生人数 | 班级数 | 转入控制人数 | 转出控制人数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16 | | | | | | | |
17 | | | | | | | |
18 | | | | | | | |
19 | | | | | | | |
20 | | | | | | | |
注:本表要求各学院在新生入校的第11周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4
银河yh0076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公示表
学院名称(公章): 经办人签字: 院长签字:
说明: 本表由拟转入学院填写,并公示一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