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财校发〔2023〕169号
银河yh0076课堂教学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机制,发挥好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责任意识,严格课堂教学纪律,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中心环节,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根据每门课程的育人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和责任融入各类课程教学之中,同时应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第三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对完成课堂教学负有主体责任,要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是受教育者,要自觉服从教师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尊重教师,自觉主动开展创造性学习,积极配合教师完成课堂教学任务。
第四条 教学单位是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的直接责任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教学管理,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监督管理和对师生的日常教育,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和相银河yh0076职能部门应做好相应的管理、服务、协调、督查、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第五条 教师课堂教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禁在课堂教学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诋毁、贬损、侮辱英雄烈士;严禁使用包含“小道消息”、低级趣味、消极颓废等内容的素材作为教学资料;严禁发表违反政治纪律、个人消极情绪和牢骚的观点。
第六条 教师要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银河yh0076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严于律己,精神饱满,言行文明,为人师表。
第七条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既要讲好课,也要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予以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课堂纪律者,应向学院或相银河yh0076部门反映。
第八条 教师应备课充分,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提前10分钟左右到达课堂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或需调课、停课、变更主讲教师时,应按照有银河yh0076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教师要主动公开课程信息,把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告知学生,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参考资料、实验和作业要求、成绩构成、考勤要求、考核方式。要强化对学生课程学习的过程考核,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条 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教学实施计划进行授课,不得任意增减课时、更改或删减教学内容,不得随意降低教学要求。
第十一条 教师上课应使用规范文字展示教学内容,使用普通话或规定的外语授课,语言表达准确、简练。授课做到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准确,条理分明,逻辑性强,突出重点,讲透难点。
第十二条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从事与课堂教学无银河yh0076的活动,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实验室等教学活动场所。
第十三条 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布置适当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作业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教师对学生作业要认真、及时批阅。
第十四条 教师要充分发掘和运用各类课程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生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和家国情怀。
第十五条 教师应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主动适应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趋势,积极采用问题式、案例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和信息化教学手段,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六条 教师应根据教学需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把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活动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并根据学生学习效果反馈及时改进课堂教学。
第三章 学生课堂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 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按学生请假的有银河yh0076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者,以旷课论处。
第十八条 学生进入教室,应衣着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背心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严禁将食物、饮料带入课堂。
第十九条 上课期间,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除实际教学需要外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在课堂上睡觉、吃东西或做其他与课程学习无银河yh0076的事,不得随意进出课堂,不得做出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条 学生应尊重教师,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积极参加课堂教学活动,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养成学术诚信,不抄袭、不作弊,不剽窃。尊重教师劳动成果,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通过互联网传播教师的教案、PPT课件等教学内容。
第二十一条 对于教师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言行或对教师课堂教学有意见,学生可通过当面陈述或其他正常渠道反映,不得以提意见或建议为理由对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语言攻击。
第二十二条 学生要爱护教学设施、设备、仪器和教具,不得挪动、私拆、损毁教室内各类教学设施,严禁在课桌椅、墙壁、显示屏等教学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严禁在教学楼和教室内吸烟、乱扔垃圾。
第四章 教学质量保障
第二十三条 教务处、实验教学与网络技术中心、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部门应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理念,做好教学服务和管理服务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二十四条 落实学校领导、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领导随机听课评课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开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课程教学观摩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确保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全过程有效管理。
第二十五条 加强院、校两级教学督导团队建设,聘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采用常规、随机、重点督导等方式深入课堂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校理论、实验、实践等课程,以及实施在线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课程的课堂教学。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银河yh0076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湘财院院发﹝2016﹞45号)同时废止。
银河yh0076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