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财校发〔2023〕168号
银河yh0076课表编排管理规定
课表编排是教学运行管理的中心环节,是各专业培养方案在各项教学活动中合理组织、调度和执行的必要保证,为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保障课表编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一)一致性原则。课表中各课程的学时与环节的分配,必须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以及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相符,不得随意调整课程的学期安排和增减学时数。
(二)科学性原则。课表编排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接受能力。应根据各门课程的性质和特征安排课程的授课时间和顺序,不同性质的课程应交叉排课,以利于提高学习效率。
(三)合理性原则。课表编排要考虑如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教学、有利于学生学习,同时考虑任课教师的具体情况及对排课的合理要求,力求达到最优状态。
(四)高效性原则。掌握课程、教师对各类教学场地的特殊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教学时间、教室、教学设备以及师资等各项教学资源,避免教学活动中不同类型的教学任务以及任课教师、教学场地间的冲突,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二、课表编排要求
(一)每学期课表的上课周次根据培养方案、校历制定。除每届新生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外,所有课程教学安排原则上须从第一周开始。
(二)合理进行时间分配。每天课表编排为上午4学时,下午4学时,晚上一般不得超过2学时。以白天上午为主,下午次之,原则上晚上和周末不排课(辅修和重修除外)。任课教师跨校区上课,原则上按每半天作为单元进行排课。
(三)是否合班以及合班上课人数,须根据教学需要而定。教学班人数一般不得少于20人,原则上不得多于两个自然班级,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
(四)先确定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的时间后再合理安排理论课程的教学时间。
(五)大学体育第1个学期以行政班为基础,男女分班进行体育基础教学;第2~6个学期实行俱乐部模式进行教学(体育专业体育课除外),一般不排在上午第1~2节或下午第5~6节。如确要安排的,大学体育课后尽量不再安排其他室内教学课程。
(六)每周三下午为全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七)同一个班级的理论课不能连排。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不得四节(含四)以上连排(实践、实训课程除外),同一个班级同一门课程一周2次或3次授课时间间隔要相对均匀合理,以保证教学效果和质量。
(八)同一个任课教师、同一门课上多个教学班,要尽量均有安排,一天排课节次原则上不得超过6节(含6节)。
(九)上午时间应考虑安排理论性较强的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下午时间段或者晚上时间一般安排选修课,周六或周日时间原则上安排辅修、重修课程,以及一些特殊的实践课。
(十)对于专业教学有特殊要求的教学单位,需在课表编排前两周与教务处及时沟通。
(十一)课表初稿编排完毕并公布之后,由各教学单位对所编排课表进行校阅,对于错排、漏排等情况,务必在一周之内反馈给教务处教务运行科,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核实并整改到位。
(十二)课表初稿如有明显不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等情况,教务处有权进行修改和统筹。
(十三)教务处发布学期开课通知后,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老师和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确认课表,并严格按课表上课。
三、课表编排程序
(一)教务处教务运行科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内下载学期教学任务拟安排表下发给各教学单位,由各教学单位核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类别、课程性质、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信息,确保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
(二)经确认无误后,由各教学单位落实相银河yh0076教学任务(包括初步分班合班情况及任课老师安排)
(三)不需要排课的实践课程和自主重修课程,二级学院或教学单位务必输入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便于学生找对应的老师进行学习,以及期末成绩的输入。
(四)各教学单位在教务系统完成教学任务的输入并录入详细信息:是否分组或者合班,以及对教学安排的“类别、排课学时、周次、周学时、授课教师、所属校区、功能区”进行输入。录入完成并下载汇总核对之后,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领导盖章签字后提交给教务处教务运行科进行审核。
(五)各类课程的课表编排原则上遵循以下顺序:
老生各类课程课表:大学体育课→整周的集中实践课→思想政治理论课→4节连排或者8节连排的集中实践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学科(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辅修课、重修课。
新生各类课程课表:大学体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劳动教育等实践课→公共基础必修课、通识教育必修课、全校性的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六)课表编排由教学单位、教务处和雷锋学院协同完成,原则上遵循以下分工:集中实践课、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由教学单位编排,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必修课、辅修专业所有的课、重修所有的课由教务处教务运行科统一编排;雷锋学院教务科参与新生课表的协调和统筹。
(七)教务处协助各教学单位核查教师授课时间、授课教室、班级上课时间是否冲突,如有冲突,及时修改。
四、课表调整与运行
(一)课表一经排定,课程尚未运行一个单元周,原则上不予调停课(不包括因教师授课时间、地点、班级冲突而调整的课表)。
(二)课表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照学校相银河yh0076规定办理。
(三)课表调整后,由教学单位教科办或相银河yh0076人员及时将调(停)课、补课具体安排通知有银河yh0076学生。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银河yh0076课表编排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20〕20号)同时废止。